发布日期:2017-02-11 10:09:4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主办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法律法规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第四条。
上述文件在办理场所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公开供查阅。
审批范围和
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可向我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流程
1.建筑施工企业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必要时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满足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相关文件、材料。
办结时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统一格式文本的说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总目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之一至十三的封面及卷内目录。
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办事一站式服务系统”
(http://www.gdcic.net/gdWsbs/)下载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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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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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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