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2-23 17:49:30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16年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社会责任报告
2016年,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继续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筑牢廉洁从业拒腐防线,创新业务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忠实履行职责,竭诚服务社会,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机构概况
(一)中心介绍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称中心)系经中央编办批复成立。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与核准,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消防产品技术鉴定等第三方合格评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标准、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等;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国际互认工作,承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消防专业专家组管理工作,参与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等质量信息。负责公安部政府网站“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维护运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中心开展了火灾报警、火灾防护、消防装备、灭火设备共计16类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涉及160余个国家和行业标准;中心对感温自启动类消防产品等开展了自愿性认证工作,对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开展了技术鉴定工作,共发放各类证书4万余张,涉及国内、外生产企业数量达5000余家,向社会发布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流向信息10亿余条。中心的运营规模在国内、外产品认证机构中名列前茅,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中心设立由各方代表组成的公正性保障委员会,监督中心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地以第三方地位开展工作。设立由国内各类消防产品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评定委员会,对工厂检查与产品检验等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的关键环节,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工作。中心制定并严格执行了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证书信息网上公告制度,对证书的颁发、保持、处置等结论实施全面的社会监督。
中心实施了认证、技术鉴定业务“网上办理阳光工程”,实现了业务委托、合同签约与收费、任务安排、工厂检查与产品检验结论评价、证书颁发、证后跟踪管理等全方位的“机器管人”,所有合格评定工作过程全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推动“351”廉洁从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心现有19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保证业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环境条件,现有工作人员50余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检查员均能满足所从事的产品认证、技术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需要。
中心始终信守“客户至上,诚信第一”的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承诺,贯彻“依法执业,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规范、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不断提高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水平。为保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国家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中心组织结构
(三)中心外包检验中心
中心将消防产品检验工作,外包给已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按有关规定对其承担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实施监督。
(四)中心检查员队伍
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遵守法律
认证行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进行认证活动,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严守职业道德,规范运作,才能保证认证的有效性。中心多年来一直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中心员工也始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各项要求和认证机构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法人和公民道德准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消费者和社会监督,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现象。
我中心多年来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强制性认证收费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收取各项认证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认监委关于建立和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并认真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运作
1、我中心在中心网站公开了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实施细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在认证过程中及时做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并对认证结果负责。
2、在日常认证过程中,我中心严格实施“来访人员登记、认证受理接谈、民众满意度反馈”三项制度;有效运行“业务工作公开透明(网上阳光工程)、质量体系运行监督核查、工厂检查与检验跟踪监督、财务资产管理规范透明、岗位责任倒查”五个管理机制;始终强调“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中心实行多年、行之有效的廉洁执业制度。
3、为了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2016年在中心网站上设立“共产党员服务岗”,中心主任亲自抓落实,每天安排两名党员干部值班,重点关注和解决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办事难、服务态度差、工作作风欠扎实”等典型问题。对于各类意见反映,无论涉及到哪一层次的党员干部,必须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形成各负其责,人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4、在新形势下,我中心大胆创新,积极推动“351”制度的纵深发展。2016年度,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业务量剧增,如何在工作时限苛刻、企业需求呈几何级数增长态势下,坚持用好网上“阳光工程”业务系统,是摆在中心领导和所有员工面前的新问题。我中心以简化认证模式为依托,在“优化服务界面、数据结构及网络架构”等方面下功夫,使网上业务系统工作效率提高了30%,既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又受到了广大认证企业的好评。网上认证“阳光工程”对业务各环节的有效监管,体现在用完善的技术架构为监管提供运行基础,用可靠的授权机制为监管提供技术保障,用详细的操作日志为监管提供责任依据。我中心督查室使用网上认证业务系统,每周对各部门和人员办理认证业务情况进行网上跟踪并建立周通报制度,利用信息平台每月对申请企业发出满意度调查短信,是巩固和推进“351”廉洁执业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上述工作,有目的、有依据的适时组织开展内部审查、质量稽查活动,从机制上有效防范了腐败行为发生。
5、2016年度,我中心主动收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消防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国抽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的证书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同时,配合公安消防主管部门完成2016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2016年度,共暂停出现各类问题的310余家企业1280余张CCC认证证书、撤销80余张证书、注销760余张证书(有关监督结果已及时通知相关质监、消防部门)。在证后监督工作中,特别强调了服务实战要求,如:对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装备类产品实施生产现场逐批监督,用户使用领域随机抽取样品检测等措施。2016年度,对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实施批检60余个批次、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实施批检60余个批次,共涉及公安消防760余个支、大队,对监督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我中心采取了撤销证书、督促问题企业从速整改、更换合格产品的相关措施,保证了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
(三) 诚实守信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行业美德,不仅是认证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中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企业始终遵循的一条原则、一项承诺。
1、2016年度,我中心继续实行认证受理接待“双人制”、“意见反馈制”。通过耐心服务、答疑解难等方式,有效解决了来访企业有关认证方面的各类问题。
2、2016年度,我中心积极开展“认证工作回访制”活动。通过回访,企业对中心的认证工作和廉洁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誉,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认证行为,转变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中心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室,负责对各项认证工作的全面跟踪和监督。主要是对中心各业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符合时限要求情况、业务部门来人来访的接待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同时还主动收集企业等对中心业务工作、外包方的意见。通过日常工作的监督,极大地提高了中心业务工作的效率。
(四)提升服务水平
1、2016年度,我中心坚持开展认证工作回访及廉政问责工作回访工作,对于不断收到的认证客户发来的工作建议和需求,能够迅速采取相关措施,为认证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如:免费开通“网上留言、手机短信、网络微博、热线咨询”等服务项目,坚持免费为认证客户提供技术培训,一律免收各类会议的会务费用;持续降低认证收费标准等等,充分体现了将“全心全意为人民”宗旨意识落到实处。
2、为保证CCC认证工作有效、快速开展,2016度年我中心发布了《关于强化消防产品认证信息“公开、透明”工作的公告》,向全社会再次重申了消防产品认证工作流程、相应的责任单位及部门、联系方式 、工作时限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各岗位、各部门、各分包单位的职责和管理要求,使认证委托单位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便捷沟通。同时,中心网站还推出了“一周认证结果公示”栏目,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认证工作质量、服务水平进行监督的同时,使认证结论在第一时间内为社会所公知。
3、2016年度,中心继续主动采取简化认证模式、实行企业分类管理等制度性措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上半年,我中心连续两次制定实施了调整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收费方案,进一步降低了认证收费标准。针对今年我国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中心发布网上公告,凡属受灾企业均免收2016年度内的全部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的申请费和注册费。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同一时段多次去工厂现场检查,中心采取了对同一企业多类别多任务合并检查的模式,一个检查组一次性完成全部任务,改变了企业多次承担交通费用,重复接待的负担。这些举措均受到了广大认证委托单位的普遍好评。
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征求各方意见、多次专家讨论,2016年我中心调整了防火排烟阀门、消防排烟风机产品强制性认证中单元内增型号图纸确认工作程序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宣贯,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分型确认问题,从而提高认证工作的时效、降低企业的成本。
(五)创新发展
1、2016年度,我中心在研的部级科研项目共有两项:“新型气体灭火剂安全性评价体系的研究”、“新型水系灭火剂应用于灭火系统的技术研究”,均正常实施。完成两项公安部部级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分别为:“灭火剂、防火涂料、典型保温装修材料快速检验及应用技术的研究”、“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其中,“灭火剂、防火涂料、泡沫塑料快速检验及应用技术的研究”项目被列为公安部消防局2016年度试点推广项目,在新疆、辽宁、山东、广东等地完成了试点推广工作,受到了基层监督部门的充分肯定。
2、2016年度,我中心自主研发的“大范围固体深位火灾扑救技术研究”项目获得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我中心组织起草《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的编制组获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表彰。
3、2016年,我中心为了提高工厂检查效率、加强生产领域质量管理,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及时性、随机性、有效性与便捷性,更大程度的降低获证企业接受监督管理的成本,以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数据库及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为基础,以当前“互联网+”及远程视频技术为手段,拟建立具有远程数据识别、分析、输入、输出、语音、视频及存储等功能的消防产品合格评定跟踪管理云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工作主模式的证后跟踪管理系统,该项目现已进入开发阶段,2017年中旬完成试点工作。
4、2016年度,我中心继续承担了联合国环保署、世界银行两个重大研究项目,“中国国家哈龙回收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中国消防管控与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FOS”研究项目,在提升中心国际知名度的同时,为占据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制高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环保节能减排
1、我中心多年来坚持使用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企业从申请到发证全过程均在网上办理,减少了大量纸质资料的使用及企业往返中心的次数。
2、中心参与了环保部、世界银行组织的“中国消防管控与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FOS”研究项目。此研究项目的目标是帮助中国PFOS的生产和应用行业减排,显著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相关管理机构的监管能力、提高公众减少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意识,带来总体的环境正效益。
3、中国作为《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为了履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在多边基金的支持下自1998年开始实施“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哈龙回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哈龙回收体系,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协商决定,2016年度我中心组建成立“哈龙回收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哈龙回收体系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到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完成了部分社会调研、回收机构自身能力及资质调研、典型使用场所调研等活动,同时在公安部消防局、地方消防监督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初步确定了哈龙回收示范项目开展场所和技术方案等。
(七)员工权益
我中心领导始终要求严格管理与关心并举,最大限度的为职工群众解决困难,如:解决职工早午餐,安排全体职工体检,给员工发放防雾霾口罩及一般应急药品,采取适当措施对生病、家庭困难职工给予支持,慰问离退休职工等等。使大家充分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关怀,调动了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八)服务社会
多年来,中心一直与社区街道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参与社区街道的举办的各种活动并配合其开展工作,身在社区,关注社区,共建社区已成为我中心的自觉行动。
今后,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服务,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抵御火灾危害做出新的贡献。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