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14 17:55:41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新的“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
开通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消防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我中心组织开发了新的“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完成安全性测试,定于2017年4月17日(下周一)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主要特点
1、对认证服务合同进行了局部修订,充分体现平等协商、明确责任的基本要求;
2、调整了收费方式。受理委托并签订认证服务合同后,委托方只需缴纳申请费,待认证决定作出后再缴纳其它剩余费用;
3、工厂检查费用收费降低为2400元/人日,并长期执行;明确规定证后监督费用在监督工作发生的规定时限内收取;
4、增加认证委托方的“合同确认功能”;
5、为尽量缩短认证时限,经批准,对于所有认证产品类别,新的业务系统中统一采用了“先取得检验结果、再提交认证委托”的方式进行;
6、网上认证工作流程更加简化、公开透明。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对于原已签订认证服务合同的单位:
1)对正处于工厂检查(含文件审查)、产品检验、技术资料确认等环节的单位,请主动联系、配合自身委托的指定实验室,尽快完成上述工作。
2)对已完成前述工作环节的单位,请在新的“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中重新提交认证委托,并随附有关已提交过认证委托的简要说明(以便及时办理、缩短时限)。我中心将组织专门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重新受理、新合同签订、工厂检查确认及认证决定等各项工作,以最快速度颁发认证证书。
3)涉及认证费用统一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核算,尽量减轻企业负担。
2、对于新的认证委托单位,请严格按照新系统运行要求执行。
3、为保证新系统安全运行,我中心已开通服务热线电话:
认证业务处: 010-67283071、87276298
工厂检查管理处:010-87276738、67244682
技术评定处: 010-87279132、87819958
财务室:010-87818916、87279160
信息室:010-87273608
督查室:010-87815488
我中心将尽最大努力及时解决认证委托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专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