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消防车产品有关销售流向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18:03:05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统计上报消防车产品有关销售流向信息的通知
消防车CCC认证全部获证企业:
为贯彻落实《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CCC获证产品一致性和质量跟踪管理,保证消防部队在用主要装备的使用安全,现将消防车产品销售流向信息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各消防车获证企业应将本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至今的消防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情况填入附表一;将本单位生产的,目前我国消防部队在役使用的消防车维修服务情况填入附表二;将拟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情况填入附表三;若有未获证产品且已经投入使用的,其基本情况填入附表四。
本次统计上报工作直接关系到CCC认证有效性和证书保持事宜,务请获证企业领导充分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统计,确保所有统计数据完整、准确,不得出现迟报、误报、不报等问题。
请将上述表格电子版于2017年7月7日16时前以留言附件方式发送至“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业务系统”认证业务处,联系电话:010-67283071,联系人:赵磊。
2017年6月20日